常见问题
编者按:一般地,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现将有关涉税决定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会税处理大家都很熟悉,此不赘述。
提醒: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和其他间接费用以及不包括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在实务中,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其会税处理存在会税差异,很多同学不熟悉,需要高度关注,现举例探讨如下。
案例:吉祥公司2020年1月1日从如意公司购入专利权,合同总价款3000万元,分别在2020年年末和2021年年末支付1500万元(均取得专票),假设折现率为10%。
案例解析:
今天,我们一起讨论吉祥公司财税处理。
一、2020年度财税处理
(一)会计处理
2020年年末和2021年年末分别取得专票,票面注明金额1,415.09万元,税额84.9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付款期 1年以上),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则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如下: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现值)=1,415.09÷(1+10%)+1,415.09÷(1+10%)²
=1,286.45+1,169.50
=2,455.95(万元)
2020年 1月 1日购入专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2,455.9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74.24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69.81
贷:长期应付款—如意公司 3000
2020年末确认利息费用
2020 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长期应付款期初摊余成本2,455.95×实际利率 10%×期限 1
=245.60(万元)
支付银行存款1500万元。
借:长期应付款—如意公司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借:财务费用 245.6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45.60
2020年末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5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认证,申请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4.91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84.91
2020年无形资产摊销,假如按10年摊销,从购入当月开始摊销,2020年摊销额245.60(=2,455.95/10)万元。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无形资产摊销 245.60
贷:累计摊销 245.60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二)税务处理
1.2020年增值税处理
取得如意公司开具的符合规定的专票,可以抵扣进项84.91万元。
2.2020年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末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500万元的专票,因此,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摊销额245.60万元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计入财务费用的245.60万元,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020年和2021年计入财务费用374.24万元,应计入外购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则外购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830.19万元,外购无形资产每年税收摊销额283.02万元。
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财务费用245.60万元,调增无形资产税收摊销额37.42(=283.02-245.60)万元。
二、2021年度财税处理
(三)会计处理
2021年末确认利息费用
2021年年末取得专票,票面注明金额1,415.09万元,税额84.91万元,支付银行存款1500万元。
借:长期应付款—如意公司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借:财务费用 128.6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28.64(=374.24-245.60)
2021年末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5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认证,申请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4.91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84.91
2021年无形资产摊销同2020年。
(四)税务处理
1.2021年增值税处理
吉祥公司外购无形资产2021年的增值税处理同2020年。
2. 2021年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末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500万元的专票,因此,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摊销额245.60万元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计入财务费用的128.64万元,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也可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财务费用128.64万元,调增无形资产税收摊销额37.42(=283.02-245.60)万元。
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为了尽可能减少会税差异调整,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费用不予调减,同时不调增购买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在无形资产摊销期间,总体讲既没有少缴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少缴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一般也不予追究,不存在税务风险。
纳税人是否调整购买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在执行时,请及时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以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