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张家港公司注销,就表示公司不需要在经营额,已经被清算。很多人就会问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张家港公司注销呢?申请条件又是什么呢?张家港同旭会计就来跟大家回答一下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张家港公司注销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张家港公司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5.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6.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以上就是关于张家港公司注销的一些简单回答,如果您想咨询更多关于张家港公司注销的问题可以咨询张家港同旭会计 赵会计:18015476280 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