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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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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日期:2020-04-10 访问:877 次浏览 作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4月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二手车流通是汽车全生命周期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繁荣二手车市场是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增量、带动市场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二手车快速发展,2019年全国二手车交易1492.3万辆,同比增长8%,交易额近万亿元。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还相对滞后,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二手车交易量占保有量比重相对偏低,占新车销量比重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3左右。据此测算,我国二手车交易量理论上应该接近4000万辆,发展空间巨大。

 

  王斌说,此次国务院出台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政策,对二手车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助于推动二手车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有助于加快市场释放二手车消费潜力,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王斌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二是落实好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四是便利车辆异地交易登记,进一步繁荣二手车市场。

  商务部高度重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从2017年开始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总的原则是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监管服务,便利二手车交易。修订过程中,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完成,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争取推动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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