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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预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一文教您网上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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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预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一文教您网上搞定!
日期:2020-04-28 访问:488 次浏览 作者:

税务注销轻松办!需要税务注销预检怎么办?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又该怎么做?无需出门,申税小微这就为您送上网上清算报备法宝,非接触式办税妙招! 

一、税务注销预检

        Q:我的企业无法通过税号、IA/CA和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该如何查询企业税务注销前有哪些未办结事项?

        A:别急!网上办税用得好,预检不用线下跑!对状态为“正常”、“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清算”、“停业”的企业和个体户,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免登录功能”中的“税务注销预检”模块进行税务注销预检;对状态为“正常”的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企业)进行办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操作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免登录功能——税务注销预检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后点击“校验信息并获取验证码”,填入验证码后即可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

        3.可直接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下载至本地保存。

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Q:我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要不要做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哪些工作?

        A: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无需进行清算。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Q:那我如何在网上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呢?

        A:您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但前提有二:一是纳税人状态为“正常”,二是企业当前存在有效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

操作流程

 3.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可选择暂存信息,也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可点击“下一步”。完成声明后可提交。

  4.成功提交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申请。

 5.如果您想取消清算报备,也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办理路径为【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下方“作废”按钮即可。但前提是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和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温馨提示:

        1.如需进行清算申报,“清算结束日”为必填项。如您暂时无法确定“清算结束日”,可暂不填写。待确定后,请再次提交清算报备申请,该模块支持重复提交。

        2.如需作废已有清算报备,可点击“作废”按钮。作废后,纳税人状态将变为“正常”,且不可进行清算申报。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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